信托公司“去信托化” 子公司担“混改”重任 | 智信洞见

2015-07-01 10:07

一直以来,信托公司都以拥有最灵活的牌照为傲,但近两年却渐渐发现,资产管理行业似乎已经变成”有牌照的干不过没牌照的”–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信托公司的牌照优势正在转化为劣势。

“得其利,受其弊”,信托公司是有牌照的金融机构,虽然打上了”正规”的标签,但必然受到更多监管;而那些没有牌照但与信托公司干着类似业务的机构看起来不太”正规”,但反而”自由”得多,业务发展得也更快。

“信托公司转型的真正方向是去信托化”,此语调侃中导出实情:不少信托公司正通过下设私募资产管理子公司(或孙公司)来加快业务转型,并安排管理层持股。

此前,信托公司设立的子公司主要是PE子公司,其背景是信托计划持股企业的IPO一般难以通过证监会的审核,意味着以信托计划形式进行的股权投资无法以IPO方式退出,而以PE子公司为主体,发行有限合伙制的基金,则能规避这一障碍。随着信托业监管环境日趋严厉,特别是信托保障基金的征收,预计信托公司会谋求设立更多类型的私募资产管理子公司。

2013年以来,信托公司已有将业务转移到基金子公司的趋势。比如,信托公司受到净资本监管,银信通道业务耗用净资本较多而费用低廉,信托公司遂将此业务转移到基金子公司(部分信托公司控股基金公司,基金子公司系其孙公司)。

信托保障基金正式开始征收后,信托公司将业务转移到子公司的动机将更为强烈,自主管理的项目,也将不再发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转而发行有限合伙基金或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契约型私募基金。

信托公司设立子公司的目的不完全是规避监管,其引人注目之处在于可以实现管理层持股,或与产业方合作设立私募基金管理公司。

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当下热点,其本质在于产权制度以及激励机制改革,考虑到信托公司多为国有企业,在母公司层面实施管理层持股难度较大,子公司(或孙公司)成为实施混改的突破口。信托业过去几年采取的激励方式是高提成,提成高者可以达到信托业务净收入的30%,这在当时,横向对比其他金融行业可谓一枝独秀,但现在基金子公司、券商资管普遍给出了与此相当的激励机制,且不少公司已经推出股权激励。此外,对于那些既能找来资金,又能找来项目的优秀人才来说,牌照已经不再重要,何况在基金业协会备案发行私募基金的门槛如此之低。如果信托公司不能在产权改革上有所突破,优秀人才将大量出走。

此外,通过下设的子公司与产业方合作设立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给予产业方和管理层一定股权激励,亦有助于在风险隔离的同时实现产融结合,吸引优秀的产业运营人才。

作者:智信研究公司研究员 崔继培 刘兰香

来源:智信研究公司《资管高层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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