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发力:顺应互联网+混业趋势谋求

2015-07-05 03:07

近日来,由证监会指导成立的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频频发力,与各类金融机构密切接触,一个融合场外私募产品发行及流通的机构间市场平台初现雏形。

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证股份”)虽在2013年2月就已成立,但直到2015年2月更名改制,才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建设和维护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下称 “报价系统”)上来。3月,中证股份又引入70家投资者作为新股东参与增资,注册资本变更为75.50亿元。全部新股东均为报价系统的参与人,以鼓励其拓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布局,参与私募产品报价、发行、转让及相关服务的专业化电子平台建设。

报价系统采取参与人制度,截至6月10日,报价系统参与人数已达595家,其中证券公司108家、银行83家、保险与信托13家、私募基金243家。自2014年8月18日报价系统首只产品正式上线发行以来,产品种类也日益丰富,发行量不断增长,累计发行规模已突破2000亿元。

根据公开信息显示,报价系统目前已发行过资管计划、收益凭证、私募基金、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债、次级债、可交换债券)、股权众筹、资产支持证券等多类产品。其中,去年9月通过许可开始发行的券商收益凭证产品最为热销,2015年1-4月在报价系统发行的资管产品、私募债和私募基金分别为8只、5只和1只,三类产品合计发行规模为32.11亿元;而仅收益凭证一项就高达1255只,累计发行额为984.12亿元。

报价系统另外一个特色产品是股权众筹产品。截至4月底,平台上累计共有8个项目完成募集,募集资金2552.93万元,企业项目融资成功率27.59%。与其他平台不同,报价系统中的众筹项目需由在系统中挂牌的参与人作为推荐人,经其推荐才可在报价系统中挂牌,从而更有效的降低风险和提高成功率。

报价系统的快速发展,对其最主要的参与人券商来说有着不言而喻的积极意义。一方面,报价系统集合了资产类工具和负债类工具。收益凭证、场外期权、收益互换各类产品丰富了券商自营的投资品种,为券商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提供了灵活多样的工具;而收益凭证等新型融资工具在报价系统的发行,也开拓了券商新的融资渠道。另一方面,报价系统实行7×24小时不间断运行,支持网上发行、签约、报价转让,顺应了整个行业互联网化、线上化的趋势,极大的提高了场外私募产品的流动性和交易效率。

然而,报价系统对银行理财和信托的影响则可能是喜忧参半。尽管报价系统主要面向机构,但目前个人投资者亦可参与平台交易,投资者只需在报价系统APP上注册,并通过有交易权限的参与机构开户,即可对收益凭证、股权众筹等产品进行投资。截止4月底,报价系统拥有合格投资者70.45万户。

报价系统上的产品对投资者而言有较大吸引力。以收益凭证为例,个人投资门槛最低5万(其它产品具体门槛由市场监测中心规定),与银行理财产品相若但远低于信托产品,5-7%的收益率并不输于同期银行理财产品和现金管理类信托产品,而其可通过报价系统进行交易流通,流动性较之尚未建立二级市场的银行理财和信托产品都更有优势。

附图:报价系统产品vs其他理财产品

  报价系统产品 银行理财产品 券商集合资管产品 公募基金产品 集合信托计划
流动性 中等,可在报价系统和券商柜台联网市场展示流通 弱,不可转让 中等,可在报价系统和券商柜台联网市场展示流通 强,可在交易所上市流通 弱,可转让但无明确流通场所
产品收益 “固定+浮动” 固定收益类收益普遍在5%-7%,浮动收益率可获取更高收益 固定为主,视产品期限定,普遍在5%-7% 浮动为主,视投资绩效,不确定 浮动为主,视投资绩效,不确定 固定为主 随着“非标”投资受限,收益有所下滑,2014年平均收益率在9%-10%的区间
产品属性 以发行方的负债为主,有发行方信用担保 代客理财 代客理财 代客理财 代客理财
投资者 机构,个人可间接参与 个人为主 个人为主 个人为主 个人为主
认购门槛 门槛较低,由市场监测中心规定 视理财产品风险评级定销售起点,最低5万 100万 1000元 100万,满足合格投资者其他要求时可认购门槛可降低
成立流程 备案制 备案制 备案制 注册制 备案制
资金投向 无明确限制 无明确限制,投资非标比例受“8号文”等限制 除不得用于贷款外无明确限制 对投资集中度、期货投资等的限制较多,以往集中于对上市金融产品的投资 债权、股权、物权等,但参与股指期货业务时只能以套期保值和套利为目的

资料来源:华宝证券研究所

不过,银行理财和信托也可以利用报价系统改善流动性不足的“顽疾”。2015年4月,中航信托在报价系统发行了第一款信托产品,这是报价系统和信托公司顺应混业经营趋势,跨界合作进行业务创新的一次重要尝试。

据悉,报价系统一直在积极地争取将银行理财和信托纳入体系。虽然分处不同的监管系统,但在混业趋势下,传统行业如要实现迅速的发展,一定要寻求跨界合作。在符合各监管体系的相关规定前提下,未来银行理财和信托产品在报价系统发行并无太大技术性障碍。

而在逐步打通互联网和混业这“任督二脉”之后,报价系统打通整个私募产品体系将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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