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股权信息披露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和《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4号:大额未上市股权和大额不动产投资》。《征求意见稿》涉及的信息披露主要包括险企变更注册资本和持股5%以上股东变更、参与设立其他保险公司等三个方面。而《4号准则》明确,该文件的适用范围包括保险公司在境内外开展大额未上市股权投资和大额不动产投资。一是投资境内外单一未上市企业股权金额累计超过30亿元(或等值外币),二是境内不动产和以物权方式投资境外的单项不动产金额累计超过50亿元,三是以股权方式投资境外单项不动产的权益投资金额累计超过1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