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通报称,证监会于7月13日正式发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并自2016年8月13日起施行。股权激励方式仍是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办法》明确完善股权激励的实施条件,明确激励对象的范围,如明确独董、监事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明确境内工作的外籍员工可成为激励对象。另外,还完善了上市公司内部问责与不当利益回吐机制。
7月15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通报称,证监会于7月13日正式发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并自2016年8月13日起施行。股权激励方式仍是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办法》明确完善股权激励的实施条件,明确激励对象的范围,如明确独董、监事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明确境内工作的外籍员工可成为激励对象。另外,还完善了上市公司内部问责与不当利益回吐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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